2014年11月17日下午,随着黄山市国土局土地交易中心、黄山市土地储备中心以及黄山公司工作人员在土地交接单上共同签字确认,东方丽景四期1208号地块正式按照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交付条件移交黄山公司,这也标志着集团各级领导高度关注、黄山公司全体员工翘首以盼的东方丽景四期项目终于迈出了最为坚实的一步。
2012年12月29日,黄山公司通过政府招拍挂方式成功竞得位于黄山市中心城区徽州大道柏山地段第1208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足额支付了土地出让金,拟与原有已征地且与之相邻的23-1地块合并规划作为“东方丽景四期项目”进行开发建设。
依据《出让合同》的约定:出让人应在2013年2月27日前按照1208号出让宗地规定的交付条件将该地块交付给受让人。但由于多数拆迁户漫天要价、拆迁公司中途退出、政府部门之间组织协调不力等多种因素的制约,导致该出让地块迟迟不能按照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交付条件完成交地工作。同时,由于一部分征地补偿款一直未及时发放到户,直接导致测量、地勘等项目前期工作屡屡受到拆迁户的干扰和阻挠,东方丽景四期项目的开发节点计划不得已而被迫多次调整滞后。在如此复杂艰难的不利形势下,黄山公司主要领导亲自牵头并组织精干人员冷静分析形势、认真思考对策,采取不等不靠、主动出击的方式,一方面不厌其烦的以书面和口头方式多次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以及主管部门反映该地块延期交付的现实问题,并如实汇报地块延期交付的真实原因以及由此产生的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希望引起高层领导的关注和重视以推进交地工作的尽快解决,另一方面积极与区、镇、社区干部保持密切的沟通联系,及时把握拆迁征地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推进并协助区、镇两级政府寻求上级主管部门解决补偿费用严重不足等实际困难,同时,还不定期的派出专人积极配合社区干部进村入户做个别钉子户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虽然多管齐下的方式不能确保拆迁征地工作在短期内一蹴而就,但却是在极其复杂艰难的情况下,一步一个脚印的努力往前推进。
由于方向明确、措施到位、跟进及时,在耗时整整3年零七个月之后,终于在今年11月15日前完成了该地块上所有房屋和地表附属物的拆迁补偿工作,在11月17日按照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条件完成交付。至此,东方丽景四期项目的全面开发指日可待!